大众文学 > 综合其他 > 着我之色 >
        不知道是脑子cH0U了还是怎么样,她忽然就决定,这次一定要和Sam说清楚,说希望他放弃,他们之间永远没有可能,她真的累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可Sam就是不明白他单身,她也单身,怎么她就连试都不想试一下,能不能成的睡一下再说嘛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个人越说越快,水云的英语虽然还不错,但毕竟也说不过本土美国人,渐渐地词穷了,一急之下直接撂下一句“WhenIsayno,Imeanit!”

        Sam看她要走,也急了,没怎么过脑子就抓住了她的手腕不让她走,把她往回扯。现在整栋楼里可能只有他们两个人,Sam又是那样强壮,巨大的恐惧笼罩了她,狠狠踹了一脚Sam,趁着他愣住的时候赶紧往外跑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在她和Sam掰扯的这十几分钟里,雪下得很大了,雪花密集到足够遮挡视线。即使是在B市时,她也没见过那么大的雪。除了雪之外,还有大风呼啸,吹得人难以呼x1,步履艰难。

        水云在向外跑的时候,没注意脚下,狼狈地摔倒了,雪花狠狠地从领子处灌进去,打Sh了毛衣。艰难地爬起来时,她才发现更悲剧的事情发生了-她扭到了脚。她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顿不识趣的Sam,来纽约后最倒霉的一天都是拜他所赐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她一瘸一拐地向地铁站走去时,Sam开着车经过,问要不要送他回去。水云连连摇头,甚至还拖着肿了的脚跑了两步。

        Sam:“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经过这次争吵,和那飞起的一脚,Sam好像终于明白了这个nV孩是真的在sayno,又摇上车窗,有些受伤地把车开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平时七八分钟就可以走到的地铁站,她在大雪中足足走了二十分钟。衣服都已经被雪水浸Sh,风刮过时,冰冷彻骨,她冻得像个瑟瑟发抖的鹌鹑。在上地铁的时候,她才后知后觉地感到头晕,渐渐感觉到身T一会儿发冷,一会儿又热得可怕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